《世界贸易报告2009》主要关注WTO成员在货物进出口贸易中可以使用的一些应急措施。这些措施的法律框架在服务贸易领域发展还不充分,但本报告也会涉及。
本报告涵盖了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政府在应对经济困难形势,或在特定情形下需要调整政策时,有相互替代的各种政策工具可供选择。而为了更好地理解在这些政策工具之间的权衡取舍,本报告还将讨论其他多种WTO成员可以使用的灵活性机制,包括对关税承诺的重新谈判、出口税以及将关税提高到谈判所达成的最大值——即所谓的关税约束。
应急措施与贸易协议的完整性和持续性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但本次报告也注意到,在本领域的研究仍相当有限。其中一个原因是应急政策是一个跨学科的领域,需要法律和经济两个领域的专业知识。本报告试图填补这一问题上现有文献的空白。
贸易协议树立了贸易政策实施的规则。这些规则必须在承诺和灵活性之间保持平衡。灵活性过大可能会破坏承诺的价值,但灵活性过小又会导致规则的不可持续。
在可信的承诺和灵活性之问的紧张关系经常出现在贸易谈判中。例如,“特殊保障机制”问题(发展中国家被允许为保护农民而不受进口浪潮的冲击)是2008年4月小型部长级会议讨论的重点问题,这次会议力图在农产品和非农产品的谈判模式上达成一致(或者最终的蓝本)。
很多与贸易协议相关的灵活性通常被称为免责条款、应急措施、贸易救济措施或者安全阀。把这些条款纳入贸易协议的根本原因在于使政府能够应对一些在发生前无法预测到的情形。一个能提供这些可能性但又不无端损害现有承诺的贸易协议,比一个最终导致经常性违约的协议要更牢固。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