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支撑消费生活的零售业<br> 1 零售业的作用<br> 在社会分工极其发达的今天,人们不可能再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绝大多数人通过零售业取得了消费生活所需的商品和服务。<br> 商品,通常由制造商销售给批发商,然后由批发商批发给零售商,再由零售商出售给消费者,经过这些阶段的买卖交易,商品完成了从制造商到达消费者手中的流通。因此,可以说零售业执行了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代理职能。<br> 这样,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零售业,是维持消费生活的重要的流通机构。另外,由于零售业是向最终消费者提供销售服务,所以它具有分散在全国各地、花色品种多样、购买金额少的特点,并且在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上形成了一个总额达141兆目元(1991年)的零售市场。<br> 2 零售业结构变化及特征<br>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满足日益变化的消费生活需求,零售业不断地运用了多种销售模式。这些销售模式随着生产和消费的结构变化而变化。有关这一论点在M.马克奈尔(M.P.McNair)的《零售之轮》中有着精辟的分析。因此必须从各方面、各层次对现代零售业结构进行研究。<br> 区分零售业有多种标准,主要可从资本和职工人数规模、企业结构、经营模式、销售模式、经营商品种类上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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