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双舟,山西屯留人,1998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民建北京市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艺术品评估委员会法律与政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
刘双舟长期以来潜心拍卖理论研究和拍卖人才培养工作。2006年创办中央财经大学首届拍卖法研究生班,2008年发起并成立中央财经大学拍卖研究中心,担任拍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自2004年以来受聘担任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资格考试辅导主讲教师,先后主撰完成了《拍卖法案例分析教程》和《拍卖经济学基础》两本拍卖师资格考试指导教材,发表有多篇拍卖法律和拍卖经济方面的研究文章。现任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拍卖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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