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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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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跨国零售在华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及其规制问题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5880641
  • 作      者:
    赵亚平等著
  • 出 版 社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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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赵亚平(1960-  ),女,山西平遥县人;200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现为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教授。曾在((财贸经济》、《管理世界》、《经济日报》、《宏观经济管理))、(《宏观经济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60篇;出版著作60余万字;先后主持多项省部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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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2007年,我有幸获得申报2008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计划资助项目的机会。本书是该课题“跨国零售在华垄断势力及其规制问题研究”的成果之一。<br>    从申报课题之日起我们就开始了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工作:检索、阅读了大量的有关文献,了解前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情况,提升课题组成员对所研究问题的认知;跟国内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沟通,听取他们对课题研究的建议;征集志趣相投、有研究经验与能力的人员,并不断商讨课题研究的思路、内容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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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1章  绪论<br>    1.2  基本概念界定<br>    1.2.1  垄断与垄断势力<br>    经济学主要是从垄断的形式和状态的角度来界定和讨论垄断,如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是指垄断资本家采用各种垄断形式控制其他资本和市场,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br>    法律意义上的垄断,是从限制竞争角度来界定的,主要指垄断行为,如日本《禁止垄断法》第二条第5款规定:“本法所称私人垄断,是指事业者无论是单独地还是与其他事业者相结合、或合谋等其他任何方式,排除或者支配其他事业者的事业活动,从而违反公共利益,实质性地限制一定交易领域内竞争的行为。”我国《反垄断法》第三条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三类: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此外,该法第八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同时,各国法律对部分特殊行业都规定了不同程度的反垄断豁免,我国《反垄断法》第七条就规定了“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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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章 绪论<br>1.1 课题研究背景<br>1.2 基本概念界定<br>1.3 相关研究回顾<br>1.4 研究目的、思路、方法及主要内容<br>参考文献<br>第2章 跨国零售在华发展历程<br>2.1 市场开放与跨国零售进入<br>2.2 跨国零售在华发展阶段及其特征<br>2.3 跨国零售在华竞争业绩<br>2.4 跨国零售在华竞争优势<br>2.5 小结<br>参考文献<br>第3章 跨国零售在华相对市场优势地位<br>3.1 相对市场优势地位及其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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