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对错误指令有申诉的权利。员工并非只是被压迫的“子民”,无论遭遇多大的委屈和不公平,只能是敢怒不敢言。管理人员也不应该一味地给员工施压,而不管下达命令的方式和内容员工能否接受。高压政策的结果必然是给工作造成很大的障碍,甚至“崩盘”,所以,要设立通畅高效的上诉渠道,给员工释放的机会,也为因管理工作带来的矛盾起到缓冲的作用。
通常鼓励员工采用的方式是:通过其直接上司逐级上诉到相关部门。作为对某项工作指令不能理解的员工,可以“大方”地请上司反映到更高一级的管理人员,由他们判断裁决。因被申诉的上级有心理准备,更何况仅仅是正常的工作上的分歧,大多数管理人员会正常理解,这样反而不至于激化双方的矛盾。
员工也可以选择直接到职委会申诉,或投递申诉信到总经理信箱、登录企业网站以及给相关部门打电话等方式。有的企业要求员工申诉时必须署名,否则将不予受理(申诉区别于检举,检举则可以匿名)。
有一个观点必须要求所有员工理解和接受,那就是“先服从后上诉”。管理人员的指令可能会产生偏差,但这并不应该成为下属拒绝执行的理由。上面已经讲过,对待问题的看法往往是仁智各见,对错有时候很难在短时间内分辨清楚。当然,你可以提出建议,如果上级没有采纳,那么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迅速地去完成任务。除非你的上级所下达的指令是明显违反法律、道德和企业的明文规定,否则,你只有服从。
“先服从后上诉”不光是一种管理理念,也是作为员工所必须恪守的制度,拒绝执行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过失,仅凭此点,直接上司就可以对当事员工给予处罚。在一般情况下,即使经最终裁决,此上司的指令是错误的,可能会对他给予处罚,但不会因此而撤销那项因拒绝执行而下达的处罚决定。
“先服从后上诉”可能会引起一些经营管理者的疑惑,即贯彻个制度会不会增加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下达错误工作指令的几率。而事实证明,这种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既然可以提升为管理人员,那么工作的能力肯定会比普通员工强,在一般情况下,分析判断能力自然也比普通员工高。如果养成了凡事先弄个水落石出后再去做的习惯,无疑会成为一些员工拒绝执行的借口,或使得很多员工在执行过程中态度疑惑不坚决,工作迟迟得不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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