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内外电子支付发展的比较
第一节 全球电子支付发展状况
一、全球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在发达国家,大额支付系统都是大额电子支付系统,如美国的联储电划系统(FEDWIRE)、清算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又如英国的清算所自动支付系统(CHAPS)、瑞士的银行间清算系统(SIC)等。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以大额电子支付系统为主体,以计算机网络为支撑环境,将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商业银行有机连接起来。
小额支付系统中的电子支付主要是以客户发起支付命令的方式实现电子化,因客户的支付导致银行间的清算使用上述的大额支付系统,目前基本已经实现电子化。
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发布的《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的第2条将电子支付界定为:“电子支付是指单位、个人(以下简称客户)直接或授权他人通过电子终端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电子支付的类型按电子支付指令发起方式分为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销售点终端交易、自动柜员机交易和其他电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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