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废弃玻璃包装的直接复用
废弃玻璃包装的直接复用即把完整无损或虽有破损,但经过修整能够重新使用的包装,供给生产厂家使用,实际指回收利用中的包装复用。包括同物包装利用和更物包装利用,前者指回收到原厂复用或同类厂商通用,后者指不同类商品的生产厂商复用。
同物包装利用又分为同品牌和异品牌的包装利用。例如,啤酒玻璃瓶回收利用再做啤酒包装则为同物包装利用,但是,可能原来包装的啤酒不是回收后包装的啤酒了,这时就是同物包装的异品牌包装利用。反之,回收瓶前后包装为同一品牌啤酒,则称为同品牌同物包装利用。目前市场上的回收利用多为同物包装利用的异品牌包装利用。更物包装利用也较为普遍,如有很多生产食醋的厂家,将回收回来的啤酒玻璃瓶、酱油玻璃瓶等用于食醋的包装。
能够进行包装复用的玻璃包装必须经过以下几步才能重新进入到流通领域:将不同品种类别的玻璃瓶按结构形状挑拣分类,以便于按用途进行使用;将瓶身上的标贴,特别是塑料标贴与标签清除干净,同时还将瓶口损伤有缺口的瓶清除,以保证在使用时不发生事故(压碎、压破或伤残的瓶会因机械压力而崩裂,导致碎片落入瓶内物品中),将瓶中污垢去除,使之卫生清洁;食品或要求较严格的化学品还必须进行消毒,尤其对医用品或化妆品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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