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参与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工作
国家三方机制结合三方力量稳步推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国家三方机制在全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推广工作,并且在部分地区开展调研,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实施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中国企联在会员企业中开展了《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影响的课题研究工作,各地的企联也积极对企业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和企业的意见进行了调查和反馈。各地三方机制也在认真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变化对实施《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影响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稳步推进法律和条例的实施。国家三方各自针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企业经营者和基层工会干部开展了相关的培训工作。借助《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国家三方大力推进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提高,巩固和扩大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成果。指导和帮助企业逐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推动建立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办案机构和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仲裁规则,提高仲裁工作效能。
在推动立法方面,进一步加强三方在参与立法工作中协调配合,对内加强讨论和磋商,对外意见一致,提高了三方机制参与立法的效率和能力。积极推动制定《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定配套规定,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法律体系。推动和参与了《企业工资条例》《企业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规的起草或修订工作。推动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的制订工作,研究修订推动特殊工时管理办法。
3.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
为推动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国家三方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指导各地将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依托三方深入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活动,并逐步向街道(社区)和乡镇延伸,进一步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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