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森林经营问题的研究,当前主要是集中于对森林可持续经营问题的研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对森林问题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及签署的《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全球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都涉及森林问题,其中《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明确提出要可持续经营所有类型的森林,以保障现代和下一代人们的社会、经济、生态、文化和精神的需求。由于森林可持续经营问题的复杂性,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三次大会成立了政府间森林问题工作组,工作组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国家内和全球范围内执行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森林有关的决定;森林可持续经营的经济支持和技术转让的国际合作;科学研究、森林评价和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和指标;与森林产品和服务相关的贸易和环境;国际组织和多边机构。<br>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各国政府都调整了林业政策和法规,并制定了适合本国情况的林业发展战略以指导森林可持续经营。在这方面,加拿大走在前列,1993年其制定了新的林业生产规程,以减少商业性森林采伐的影响,保护大范围森林资源的价值,并建立了森林生态系统网络从景观水平来保护生物多样性。同时加拿大标准协会也制定了相应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标准和指标及审计办法。我国政府于1995年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确立了我国实施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框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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