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建立完善、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br>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形成完善的工作运行机制是确保农村社区建设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才能为农村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与体制保障。在开展新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武汉市蔡甸区以家园建设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为依托,成立了区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合署办公,各街(场)乡镇相应成立了以街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民政、“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各试点村成立了由村党组织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驻社区的经济组织、民间组织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专班,并制订了实施方案,保证农村社区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中,重点培育和发展各类村民自我服务组织,完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以“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老农民、老复员军人)为主体,建立了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和“六站”,各试点村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社区的学习、会议、村务公开、财务管理、民主评议等工作制度。村里重大村务决策村民参与率达90%以上,民主管理制度满意率达100%,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满意率达90%以上。武汉市江夏区坚持农村社区建设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街、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辖区的农村社区建设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项目落实工作,区、乡镇街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各地在开展农村社区试验建设中,都注重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大冶市在学习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情,探索出了农村社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运行体制。市委、市政府致力于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指导,相关部门协作,村级组织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领导机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一是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36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冶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出台了《大冶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冶办发[200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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