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城市土地整理的主体组织制度创新:城市土地整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这就必然涉及国家、集体、个人等方方面面,在组织上就需要政府统一领导和各个部门之间通力协作。然而,目前的城市土地管理体制又不能完全保证相关组织的效率。因此,要保证城市土地整理的顺利开展就需要各级政府明确政府各部门在土地整理工作上的责任,使涉及城市土地整理的各部门既相互配合又明确分工。本章建议在政府土地整理机构的指导下,成立城市土地整理公司,专门从事城市土地整理工作。
第八章,城市土地整理的土地运作制度创新:城市土地整理的核心即土地运作,土地整理的一切内容都是围绕土地运作而展开并在具体的土地运作中得以实现的。城市土地整理的土地运作制度创新,即通过对现有土地运作模式及相关制度的梳理,针对现有制度中不利于土地整理目标实现的地方进行改善,以促使其正效应的发挥。
第九章,城市土地整理的融资模式创新:在国外,城市土地整理的经费一般都是由中央、地方和土地所有者共同承担,资金的筹集管理多元化实现了市场化运作。而我国目前的城市土地整理融资渠道非常单一,资金也很有限,严重制约了我国土地整理的发展。因此必须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新的城市土地整理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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