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建农村和谐社会模式,是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
(1)全面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是解决“三农”问题创建农村和谐社会模式、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的根本问题与关键所在。创建农村和谐社会模式,首先需要巩固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必须按照农业与农民经济活动的两重目的与终极价值尺度,使农村与农业的发展既要增强农村与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经济功能,大力加强农业的经济基础地位:又要增强农村与农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生态功能,大力巩固农业的生态基础地位。二者的有机统一就是全面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实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2)在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信息化和生态化协调发展大格局中,创建农村和谐社会模式,促进“三农”问题的真正解决。通过工业化和城市化,使城镇非农部门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永久性转移,通过深化改革,使农民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把农村与农业经济纳入全国统一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发展轨道;通过信息化带动农村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用信息化支撑农村与农业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农村与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通过生态化即绿色化,优化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走出一条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3)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使城乡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实现城乡发展的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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