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2008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br> 一、房地产市场景气<br> (一)国房景气指数介绍<br> 国房景气指数是全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的简称,由房地产开发投资、本年资金来源、土地开发面积、房屋施工面积、商品房空置面积和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6个分类指数构成。根据房地产开发统计快报数据,确定基期后,分别计算出6个分类指数,再加权计算出国房景气指数,是全国房地产开发综合发展水平的客观反映。国房景气指数以100为临界值,指数值高于100为景气空间,低于100则为不景气空间,由国家统计局按月计算并对外发布。<br> “国房景气指数”是反映房地产市场景气变化趋势和程度的综合指数,其数据资料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房地产统计机构进行的全面调查,而且数据资料可以月月更新,保证“国房景气指数”按月发布。同时,“国房景气指数”是由政府统计部门编制,是代表国家行使统计监督职能的政府行为,因此,具有及时性、综合性和权威性等特点。<br> “国房景气指数”的编制方法是根据经济周期波动理论和景气指数原理,采用合成指数的计算方法,从房地产发展必须同时具备的土地、资金和市场需要3个基本条件出发,选择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商品房销售价格等8个具有代表性的统计指标进行分类指数测算,再以1995年3月为基期对比计算出的综合指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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