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生活垃圾也在不断增加,并成为危害社会公共环境和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的致害因素。因此,在居民家庭风险管理中,应当重视对生活垃圾的处理,通过减少生活垃圾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损害来增进居住区的公共利益。为此,除需要城乡居民的自觉性外,还需要有相应的来自外部的经济诱导。如在美国,到1990年,洛杉矶平均每个居民每天产生6.4磅的固体垃圾,其他美国城市也大多如此,而东京、巴黎、香港和罗马的居民分别产生3磅、2.4磅、1.9磅和1.5磅的固体垃圾,有关经济学家即认为,这些区别中某些是由于消费水平的差异,但大部分是由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作出了努力鼓励再生利用的结果。为此,有关方面提出了三项政策建议:第一项是实行路边收费制度,即社区对居民家庭或个人的垃圾根据垃圾的重量或体积按比例收费,而对所有可以再生利用的玻璃材料的收集则不收费,以此刺激人们对可以再生利用的玻璃材料的使用而减少对塑料材料的利用;第二项是实行押金制度,即当玻璃容器被购买时,居民就向店主支付押金,当容器退回到商店或者再生中心时再退回押金;第三项是要求对玻璃之类的可再生材料实行强制性分类,即对违犯者给予很严厉的惩罚。研究者指出,假定居民有不同的偏好,他们对于价格、数量和质量等其他方面都完全一样的玻璃和塑料材料,将出现一半选择玻璃、一半选择塑料的局面,即在没有任何再生利用刺激时,其结果是玻璃和塑料是50%-50%的分布。然而,从社会与社区的角度看,居民应当多选择玻璃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性分类因成本较高而被认为不能作为一种政策,而路边收费则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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