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1.1.1 选题背景
1.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确立凸现企业收益分享问题的重要性
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新体制以成立新的组织机构(国资委)为依托,将管资产和管人、管事三项权力和职能统一赋予国资委,国资委的职责和任务是“由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①。国资委要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像“股东”那样对国有资本进行收益管理。而收益管理的效果如何,则又取决于国有企业经营高效率基础上收益制度的有效安排。
事实上,国有企业收益分配②问题本来就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也一直是中国旨在激励约束企业并提高企业业绩的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同时也是制约中国国有企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国有企业收益分配问题主要受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影响,在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原有的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制度必须做出适时创新,以适应并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2.现代经济学理论认为企业剩余索取权应安排给股东与经营者分享
现代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所有权即是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其安排的基本原则是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安排相对应(张维迎,l996)。这一基本原则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古典企业中,表现为企业业主独享企业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而在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中,则表现为企业剩余控制权安排给企业经营者享有,而企业剩余索取权安排给股东与经营者分享,之所以如此的原因是要满足经营者的参与约束与激励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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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夏冬林
本书对重建国有资本收益制度所提出的思路和相关建议,以及就国资委当前薪酬政策的内在依据、企业负责入围绕薪酬的盈余管理和收益分享博弈行为所进行的实证分析,对实际工作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富生
本书在评述国资委制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计,并且理由充分,具有自己的创新见解和实践指导意义。
——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有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