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全面风险管理概述
一、手册设计说明
(一)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在我国的发展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在我国的发展主要经历了内部会计控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注:适用于国内大中型企业)阶段。代表性成果如图1所示。
1.内部会计控制
财政部1999年修订并于2000年实施的新《会计法》是我国第一部体现内部会计控制要求的法律,目的在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等”。该法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和法律责任等角度进行了阐述。
2001年,财政部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目的在于“促进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建设,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等”。该法将内部会计控制定义为“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并具体阐述了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内容、方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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