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开始的美国经济危机,使企业财务资源如存货、应收账款和证券投资的流动性和变现能力降低,并促使人们改变“资金”观念。1978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1号——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将资金的提法明确修正为:“与特定企业关系最直接的信息使用者,一般地说,关心的是企业创造现金流动的能力”。这份纲领性报告为后来美国用现金流量表代替财务状况变动表奠定了理论基础。新的“资金”观念在实务中得到了有效贯彻。
1984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发布了《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5号——企业报表的确认和计量》,再次强调了现金流量的重要性。其中提到,现金流量表直接或间接地反映报告期内某一主体按照主要来源分类的现金收入以及按照主要用途分类的现金支出。1987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经过广泛研究与讨论,以第95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发布现金流量表准则,正式取代了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9号意见书》。现金流量表准则于1988年开始生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于1989年就这一问题重新发布《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取代1977年所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财务状况变动表》,随后于1992年对《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作了修订,1994年开始生效。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也于1991年发布《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现金流量表》,并于1996年进行了修订。1991年12月,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第1026号——现金流量表》。至此,现金流量表在国际上开始盛行起来。
(二)我国现金流量表的历史演进
我国于1993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准则)中,要求企业编报财务状况变动表或现金流量表。同时实施的行业新会计制度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将财务状况变动表列入企业必须编报的主要会计报表之一,要求以营运资金为基础进行编制,并对其格式与内容作了统一规定。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商业信用制度不太完善、企业应收账款质量偏低、部分商品供大于求,导致存货周转速度减慢,通货膨胀的压力仍然存在,企业人为调节利润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以营运资金为基础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很难提供有价值的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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