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企业技术创新与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研究综述<br> 1.1 企业技术创新研究综述<br> 1.1.1 企业技术创新的概念界定<br> “创新”这个词的意思早在我国汉代就出现了,那时它指的是“创始”、“首创”、“做出前所未有的事情”,如《汉书?叙传下》中有这样的解释,“创始造之也”。创新思想的萌芽是在18世纪以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出现的。亚当?斯密、卡尔?马克思等在其有关著作中,对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都进行过详细论述。<br> “创新”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A.Schumpeter)提出的。他认为:“所谓创新,是指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这种新组合包括以下内容:(1)引入新产品;(2)引入新工艺;(3)开辟新的市场;(4)控制原材料新的供应来源;(5)实现工业的新组织。”①显然,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以及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br> 索罗在其学术论文中首次提出,技术创新成立的两个条件是:新思想来源和后续阶段的实现发展。索罗的这一“两步论”是技术创新概念界定上的重要学术观点,他注重技术创新的“来源”和“实现”,把技术创新看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br> 1962年,伊诺思(J.LEnos)在其《石油加工业中的发明与创新》一文中首次直接明确地对技术创新下定义,“技术创新是几种行为综合的结果,这些行为包括发明的选择、资本投入保证、组织建立、制订计划、招用工人和开辟市场等”。伊诺思的定义侧重于管理角度,充分考虑了管理行为集合,把技术创新看做是管理上“几种行为综合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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