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论<br> 无形资产“有形资产”的对称。由一定主体拥有或控制并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预期会带来经营效益且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经营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特许权等。无形资产是客观存在的,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从个别无形资产的发展,到形成抽象、综合的无形资产的一般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原始社会,生产比较简单,人们对生产的耗费与成果的关心,是通过头脑的记忆或一定方式的记载,如绘图记事、刻画记事和结绳记事等。如先人们在一些工具和器皿上打上记号,在牲畜身上以烙印为记号。这些记号可视为商标的原始雏形,英语中商标(brand)一词,至今仍为“烙印”一词所替代。盐铁酒专卖始于周代(约前11世纪—前256年),但比较完备的专卖制度则始于西汉武帝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这种盐铁酒专卖是维护封建政府利益的一种特许经营权制度。版权制度早期是作为印刷特权出现的,保护的对象是图书,保护的内容是“翻印权”。北宋神宗继位(1068年)之前,朝廷曾下令禁止一般人随便刻印《九经》监本,须请求国子监批准后,才能刻印。南宋绍熙(1190-1194)年间,在四川眉州人士刻印王充《东都事略》的初版目次页上附有以下文字:“眉州程舍人宅刊印,已申上司,不许复版。”<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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