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这意味着公司的权力机构所关注的是公司投资战略的确定,投资方案的制订与实施则分别由公司董事会和经理负责。
另外,必须明确规定审批人对投资业务的授权审批方式、权限、程序和责任,审批人必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超过审批权限;对重大投资必须建立集体审批和联签制度,严禁个人单独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计划的执行、投资业务的记录、有价证券的保管等都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进行,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人员办理投资业务。
(七)担保业务中的授权审批控制
企业应当明确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审批人应当根据担保业务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担保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权限审批的担保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担保业务。企业应当按照确定的权限对担保业务进行严格审批。重大担保业务,应当报经董事会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类似决策机构批准。被担保人要求变更担保事项的,企业应当重新履行评估与审批程序。
担保业务是根据管理当局一般或特定的授权进行的,需要授权审批的控制点主要包括:(1)担保业务的受理;(2)担保责任、担保标准和担保条件;(3)担保合同订立需经过企业最高管理当局的授权审批;(4)履行担保责任支付垫付款项。
(八)预算业务中的授权审批控制
企业办理采购与付款、工程项目、对外投资、成本费用、固定资产、存货、筹资等业务,都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因此,预算业务是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股东大会(股东会)或企业章程规定的类似最高权力机构(以下统称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批企业年度预算方案。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应在预算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毕,经企业最高权力机构批准后,以书面文件形式下达执行。实行滚动预算的企业,其审批程序由预算委员会或董事会等批准。
董事会或者企业章程规定的经理、厂长办公会等类似决策机构(以下统称企业决策机构)负责制订企业年度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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