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尚存在不足 我国的上市公司由于各自发展历程不同、管理水平差异化等原因,目前对内部控制理论的研究和实践与国外相比,无论在广度上还是在深度上都有较大差距。内部控制的工作还处于一种建立并初步实施的阶段,存在很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在内部控制方式上,中国企业的“重管理轻治理”传统依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杨莹指出,在金融危机发生时,大部分上市公司能够针对性地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但内部控制实施效果的监督工作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企业的内部控制建设更多的还是一种“救火式”的管理,内部控制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没有形成一种常态,更没有建成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
其次,内部控制执行力不足。例如规章制度与行动脱钩,企业的管理层写一套却做一套;内部控制规章制度过时,很多已不符合实际管理需要;内部控制制度未被真正落实,工作中存在不照章办事的现象,还有的企业内部控制流程存在重复建设和部门间规章不一或相抵触的现象;有些企业明知故犯,管理层凭主观意识办事,只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而忽视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督,这也是内部控制执行力不足的原因之一。
德勤的调查为我国企业敲响了警钟:内部控制建设任重道远,企业应加快步伐,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加强会计核算,提高信息质量的需要
企业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使企业经营者在利益目标上与企业的所有者并不一致。企业经营者对会计信息的关注主要基于其个人利益目标以及对其政绩、声誉的影响,因此如果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严,则企业经营者提供给企业所有者的会计信息就有可能被扭曲。同时,由于企业经营者与债权人的利益目标不一致,债权人所获取的会计信息也可能是虚假的。为了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得到准确的会计信息,加强内部控制是关键的一环。
2.规划组织结构,遏制管理腐败的需要
在目前已发现的企业领导人贪污腐败事件中,薄弱的内部控制是导致腐败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企业的权利过于集中,企业的内部控制不严,就会给贪污、挪用企业财产等非法行为带来可乘之机。一些单位负责人为了达到偷逃税收、谋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等非法目的,常常授意、指使甚至强令其员工办理一些非法事项,从而损害了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合理规划组织结构并抓好内部监督,以便从源头上治理和彻底根除企业管理层经济犯罪与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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