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浦东新区2008年促进就业情况
1.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
认真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扶持创业带就业、提升技能促就业、贴近服务推就业,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
积极实施市民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扶持创业带就业,鼓励青年为主体的各类群体积极创业,鼓励市民在现代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创新创意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中创业,积极完善一系列创业扶持政策,大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实施技能岗位对接行动,提升技能促就业。着力培养贴近产业发展和技能岗位需求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全面推进校企合作“直通车”,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实训资源共享“互联网”,形成品牌培训“集聚区”,实现证书与岗位对接。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中,深化“技师育高徒活动”,营造“学专业、比技能”的良好氛围。
实施创建充分就业示范社区行动,贴近服务推就业。全面建立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和托底安置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机制,形成专业化、个性化、动态化、市场化、长效化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深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开展专业化服务。提升就业援助员队伍业务素质,开展个性化服务。推进就业救助联动机制,开展动态化服务。发挥营利性职介机构优势,开展市场化服务。开发公益性的社区就业岗位,开展长效化服务。
2.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以《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为契机,不断健全多层次的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调节,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新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进一步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继续推进集体合同与平等协商机制建设。深化“创建劳动保障诚信单位”活动,落实《浦东新区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将创建活动纳入新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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