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审计方法
第一章 中小企业审计基础
第二节 审计组织体系
一、政府审计机关
政府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政府审计机关因在国家机构的隶属关系不同而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立法型
立法型的审计机关隶属于议会,依照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如美国、加拿大的最高审计机关都属于此种类型。
(二)司法型
司法型的审计机关隶属于司法部门,拥有很强的司法权。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的审计法院等就隶属于司法体系,具有审计和经济审判的职能,有很高的权威性。
(三)行政型
行政型的审计机关隶属于政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财政预算和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它们对政府负责,保证政府财经政策、法令正常贯彻落实。我国目前的审计机关由政府领导,分中央与地方两个层次。
二、民间审计组织
(一)会计师事务所
我国目前的民间审计组织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意见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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