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美国内战与银行货币体系的重塑
1864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许银行法》,据此建立起国许银行体系。此后直到20世纪初,周期性金融恐慌成为美国银行业挥之不去的阴影,此情与美国工业部门结构之调整与组织性变革对金融部门提出的要求极不适应。1913年联邦储备体系建立,这是为适应社会转型带来的巨变所构建的一个具有鲜明美国特色的中央银行系统的雏形,联邦政府开始肩负起通过联储对美国的商业银行系统进行管理的责任。
为解决内战造成的迫在眉睫的财政压力,也为了解决美国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美国国会于1864年通过《国许银行法》,国许银行制度应运而生。从金融实践上看,1864~1913年美国银行体制是一种糟糕的制度,它以周期性的金融危机和季节性利率波动为典型特征,并危及整个经济的正常运行。而19世纪晚期20世纪初期的美利坚恰恰经历着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蜕变,因此,该阶段金融制度的演进不仅对整个经济的顺利转型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而且是总体经济制度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社会转型凸现了国许银行体系下通货缺乏弹性等诸多弊端。正是为了解除上述困扰,《1913年联邦储备法》出台,据此建立的联邦储备系统解决了通货缺乏弹性问题,且联邦政府开始肩负起通过联储对美国的商业银行系统进行管理的责任。
一、国许银行体系的诞生与解决战时
财政困难的首要使命
内战是美国历史上的大事件,它在给美国经济带来创伤的同时重塑了美国的经济制度,尤其是对美国的金融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战时联邦政府的融资需求是国许银行体系建立的主导因素。当时货币银行制度显露出的弊端也为该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现实合理性。
1861年,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大规模内战走上了历史前台。起初,人们普遍以为战争会很快结束,但是,布尔河一战表明战争将很快结束的想法十分不现实。筹措军费成为联邦政府的当务之急,亦成为联邦政府要承担的艰巨任务和面临的巨大挑战。为筹措军费,联邦政府大量发行公债,利率高达7%以上,认购量依然不足。归结起来,一是战局不稳,再加上处于内战中的美国,南部已经分疆裂土,西部地区原先以南部州债券为保证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又纷纷倒闭。这些银行的破产导致国债市场购买力萎缩,个人力量在消化国债上不免显得单薄不济。更加上战争前景尚不明朗,胜负未卜。仅仅在战争头三个月,费用共计高达2,350万美元,收入却只有580万美元。①政府财政危机日益加剧,政府征税收入显得杯水车薪。
内战前美国的金融系统秩序紊乱,现实将拿融业行业监管的要求提上了日程,为国许银行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合理。眭。内战前美国金融系统秩序本已十分混乱。,1836年第二合众国银行(the SecondBank of the United States)特许状到期永久关闭,这意味着联邦政府把金融监管的任务全部交给了各州政府。有人讲,从第二合众国银行关闭至1863年是州银行的黄金时期①,看来此言不虚。此间,州立银行即便不是遍地开花,也是数量大增,纸币发行迅速膨胀。毫不夸张地讲,内战爆发前夕,这类银行多达千余家,流通钞票有数千种之多。钞票价值高低不等、参差不齐,或与票面等值,或是一张废纸,这全要依发行银行之财力与信用而定,亦与流通区域有关。更严重的是,各州对发放执照条件要求不一,管理之宽严问相距很大,在允许自由进入银行业的经营的州,给不可靠银行的出现提供了适宜的土壤;有些银行没信誉可言,今天开张,很快又关张,压根儿就没向储户支付硬币的打算。②抑或故意将行址选在偏僻的、只有野猫才能光顾的地方,令银行券操持有者难以去兑换现金,所谓“野猫”银行现象确实存在。再则,银行券品种繁多,多按面值打折流通。此情此景足以令区域间的资金流动、贸易往来变
得举步维艰,也提高了交易成本。针对这种情况,甚至专门出现了一个新兴的信息行当——银行券报告者(bank note reporte)。专司甄别银行券之真伪,判定打折程度之事宜。
当时,自由银行制度③在纽约、俄亥俄州运作得很成功。倘若联邦政府能够允许自由进入银行业,规定最低准备金要求,要求各银行银行券的发行以政府债券作担保,如此一来,债券的销售还会是难题吗?这最后一条对面临巨大财政压力的政府来说,其吸引力简直难以抗拒。
部分是出于监管州银行之目的,林肯政府的财政部长萨蒙?蔡斯(Salmon P.Chase)早在1861年即提议建立国许银行制度,而战时政府的财政压力促成了银行法的出台。两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联邦政府正式介入对银行业的监管。国会分别于1863年和1864年6月3日通过的“通货法”(the Currency Act of 1863)和“国许银行法”(the National Banking Act of 1964),据此,“国会授予至少有五个股东的团体以特许权,并按照其经营所在地的人口,规定其最小的资本。每家银行必须认购等于其资本数量1/3的联邦政府公债券,然后,该银行可发行钞票,其数量等于所认购公债券当时市值的90%”。这样一来,国债销售获得了稳定市场,国债销售有了制度化需求作保证。国许银行以政府债券的存缴作为发行钞票之先决条件,1864~1900年间,发钞票90元,须存缴政府债券100元(从债券市价成面值中取其较低者计算)。1900年,允许发钞票之价值增为等于债券之面值,即存缴100美元公债作担保,可以发行钞票100美元。“国许银行法设计了一种制度,产生了对国债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合众国需要财力支持以进行战争,而吸纳政府债券的市场就速样给构筑起来。”②
二、国许银行体系的表现
国许银行体系的建立是美国金融史上的重要事件。国许银行体系使得美国商业银行业具有了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国许银行法的通过也标志者在银行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其最重要成就在于使美国历史上首次出现了安全、统一的通货,并按照面值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流通,结束了银行券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打折流通、且不具安全性的混乱局面;其次,为银行业建立了较为统一的资本金(capita|ization)标准;最后,在银行管理上也进行了努力,设立财政部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这是一个联邦级机构,由它负责国许银行从机构设立、业务运营到并购事项的审批等事宜,并“通过检查和报告方式建立起全国性管理系统”①。为了彻底消除州许银行券的流通,1865年,国会开始对州许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征收19%的禁止性重税⑨。在国许银行法的设计者看来,拿掉州许银行发行银行券的权力,它们就得退出银行业。但是,由于一种新的金融工具——支票的流通和广为使用而使州许银行绝处逢生。结果,州与联邦分管银行业的建构维持下来,成为美国银行管理体制上独有的特征。
国许银行在资产、存款准备金要求及具体业务范围的管理上与自由银行制度下的州许银行相较,是不一样的,要严格得多,且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国许银行分为三类:中心储备城市银行(CentralReserve City Bank)、城市储备银行(Reserve City Bank)和乡村银行(County Bank)。资产要求分别为:20万、19万、5万。准备金要求(Reserve requirements)分别是25%、25%、l5%。乡村银行准备金要求是l5%,其中3/5可用在城市储备银行或中心储备城市银行的存款作抵冲;城市储备银行准备金要求是25%,其中50%可用中心储备城市银行的存款抵冲;中心储备城市银行的准备金须以现金库存形式保存。
尽管如此,国许银行体系也不乏负面影响。国许银行体系这个名称容易使人产生误解。严格讲,“国许银行体系,根本不是一个系统,而是各独立行的松散组织,它们只对自己负责,也只对自己负责,一旦发生非常情况,难以携手共济。”①它并没有设立全国银行系统的机构,只是第一次规定了将联邦政府许可证发给普通商业银行的手续。得到执照的银行数目从不足2,000家迅速增加到1913年的27,000家。这些数量庞大的、资金不足的银行缺少一个组织中心、权力中心和全国性观念。②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许银行体系的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主要体现为:货币缺乏弹性,准备金难以调拨,兑付系统成本过高。货币缺乏弹性主要原因在于流通中的货币以政府债券为保证,只要政府债券的收益低于其他的投资回报,银行家们就会尽可能少买政府债券,尽可能少发银行券。结果是货币发行量与当地的商业需要没有联系,而这种需要有时大大超过银行的流动资产。尽管货币缺乏弹性问题,不是国许银行所特有的现象,但是,该问题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表现得很严重。其次,银行储备金的层级规定(pyra—raiding of bank reserve)也阻碍了在农收季节资金的到位。“国许银行法和多数州的法律禁止银行将准备金存放在其他金融机构。”银行准备金要求层级制意味着两个现象并存,一是大量准备金分散在各地,另一方面大量准备金集中到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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