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了获取利息及其他收益。这就是牺牲现期消费而赚取利息或投资收益,以增加未来收入与消费。
(4)出于一种人类本能,希望未来生活水平比现在高。尽管年老后享受能力会下降,人们也仍会这样做。
(5)即使没有什么特殊用途,也想进行储蓄来维护个人的“独立感”或“有所作为感”。
(6)为了获得投机活动或发展事业的本钱。
(7)为了给后人留下遗产。
(8)为了满足纯粹的节俭欲,以致节省到不合理的程度。
凯恩斯把这八种储蓄动机概括为“谨慎、远虑、计算、改善、独立、企业、自豪与贪婪”,与此相对应的消费动机则为“享受、短见、慷慨、失算、炫耀与奢侈”。
凯恩斯所说的储蓄动机是对个人而言的。然而储蓄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公司办理的,它们的储蓄动机与个人储蓄动机相比主要有以下几点不同。
(1)企业动机。这里指的是企业为了用自己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扩大生产,从而进行储蓄。
(2)流动动机。这里是指企业为获得流动资金,以应付不测事件与经济萧条。
(3)改善动机。这里是指企业为了使收入逐年提高,使经营者免遭非议。
(4)谨慎动机。这里是指企业为了增加储备基金。
凯恩斯认为,这些主观因素取决于经济制度、经济组织、消费习惯、收入分配、资本与技术状况、各阶层生活状况等社会与制度因素。由于这种制度因素的变化是缓慢的,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变动,所以把这些因素作为既定的量,不考虑这些因素对消费的影响。
2.决定消费的客观因素
影响人们消费行为的,除了上述主观因素之外,还有许多客观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单位工资的变化。单位工资就是每单位劳动所得到的工资量。消费会随着以单位工资计算的收入量的变化而变化。
(2)收入和净收入之间差额的变化。净收入指的是收入中扣除了某些支出(所得税)之后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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