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是人类重要的经济和社会活动,不但决定着人们对于自然和社会资源的获得与占有,还关系着人们在社会中的权利和地位。正义作为最根本的社会美德之一,也成为分配领域的核心伦理价值。“分配正义”概念最早由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明确地提出,与“矫正正义”一同成为正义的两个基本问题。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对于不同道德价值的追求,分配正义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中,具有着不同的伦理意义。对于自然秩序的遵循,对于幸福、平等、自由权利的追求,成为分配正义最为主要的伦理目标。自然秩序、个人幸福和平等权利也成为主导分配的道德依据。在现代语境下,分配正义的伦理意义在于,保证人们能够享有平等的权利,在秩序井然的社会中自由追求幸福的生活。
机会平等的关键问题在于,如果把机会仅仅理解为概率或者可能性,而忽视机会背后所隐含的把握机会的能力、以及获得这种能力所必需的社会要素和自然要素,那么机会平等就会流于形式。围绕机会平等的正义理念,作者试图建立以现代公民社会为背景的“复合机会平等分配体系”,使人们不但能够在形式上获得平等的机会,而且具备相应的把握机会的能力,从而能够在实质层面实现现代语境中的分配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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