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资本:概念、理论和争议<br> 一、社会资本理论概要<br> (一)概念的源起与发展<br> 社会资本是什么?从学术上界定社会资本看来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学术界相对比较认可的定义。<br> 对于社会资本概念及其理论的源起,学者们一般认为是由法国学者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于1986年最初提出。最初的社会资本基本是社会学背景的学者在从事研究,其后,政治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的学者也展开了相关的研究。在布尔迪厄看来,“社会资本是实际的或潜在的资源的集合体,那些资源是同对某种持久性的网络的占有密不可分的,这一网络是大家共同熟悉的、得到公认的,而且是一种制度化关系的网络”。1988年,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James Coleman)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他的社会资本理论,按照他的观点,社会资本概念是依据社会资本的功能来定义的,社会资本由两个要素构成:它们由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构成:它们为这一结构中的行为者带来利益。波提斯(A.Portes)认为,布尔迪厄所提出的社会资本,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个人所保有的,可以接近团体性资源的社会关系;一是这种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他从微观角度,认为:“社会资本代表行为者的一种能力,通过这种能力,行为者因其所属社团或社会结构资格从其中获益”。博特(Ronald Burt)的定义是,网络结构给网络中的行为者提供信息和资源控制的程度,是“朋友、同事以及更一般的熟人,通过他们获得使用金融和人力资本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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