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屯田制度大为发展。军屯大发展,民屯也大发展。而且民屯变成了军屯的积极的辅助部分。民屯为了供兵,它本身几乎已全部军事化。因之军屯在元朝的整个国家的政治军事经济设施中,比以前更加重要了。
元朝屯田的开始,远在它进据黄河流域或打败南宋以前。元太祖、太宗、宪宗各代都曾开设过屯田,北起蒙古地区,南达河南中部,都有。不过,大事推行屯田,是在世祖忽必烈时期。
世祖忽必烈奠定了元朝屯田制度的基本规模,后代只有更改增益,制度上没有什么变化。世祖时期的屯田有军屯,有民屯。无论军屯民屯,边镇和腹里均有。有以左、右、中、前、后五卫为主的侍卫亲军的屯田;有大农司所管辖的民屯;有宣徽院所管辖的民屯;有腹里大河等处所管辖的军民屯;有各行中书省,如辽阳等处、河南河北等处、陕西等处、甘肃等处、江西等处、江浙等处、四川等处、云南诸路、湖广等处所管辖的军屯和民屯。元朝民屯的军事性很强,所以不明了元代的民屯,自然不能明了元代的屯田,也不能完全明了元代的军屯。它们之间的关系,较其他各代军屯和民屯之间的关系密切得多。但本书主旨专为说明历史上的军屯的变化,此地篇幅又有限,只好暂舍民屯,先说军屯,即完全用军士屯种的屯田。’ 元代军屯事例见于《元史》《本纪》、《兵志》、《食货志》及有关人物“列传”的很多,不能备举。姑举侍卫亲军屯田事为例①,加以分析,借以说明元代军屯制度上的新创制,和明代军屯制度的直接历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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