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我把来自实务的一得之见写成段之,然后把内容各不相干的段子捆绑在一块,取名“法人法语”在刊物上发表。这种文体,以前老师没教过,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归类,加之文名亦有生造之嫌,因此,我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投稿的。出乎意料的是,文章刊登后,《律师文摘》、《律师与法制》等刊物相继予以转载,相识的朋友也多有嘉言褒赞,阿桂兄(刘桂明)更戏称其为“与时俱进”的文体。受了这份抬举,我便有点守持不住了,心痒难忍,于是花了更多的时间来读书和写字。就这样我把笔墨连同清高一并收藏,虔诚地合着江湖的节拍起舞,唯恐走神踩着了舞伴的脚。一路走来,半是清醒,半是浑噩;半是神圣,半是庸俗;半是欢愉,半是失落。只是在克心灵的深处,却始终有叛徒如隐士般活着,它不时敲打着我的灵魂,让我无法抑制重拾笔墨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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