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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国家海上管辖权理论与实践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2772666
  • 作      者:
    宋云霞著
  • 出 版 社 :
    海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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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2l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已成为人类第二生存空间。随着人类在经济、军事、科学等方面利用海洋的领域日益扩大和发展,各国海上管辖权争议及冲突已日趋增加:如海域划界纠纷、岛屿归属争端、海洋污染管辖权冲突以及科学考察和军事利用问题方面的摩擦等。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带来了世界海洋法律制度的巨大变化,确立了新的海上管辖权制度。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界定国家海上管辖权内容及相关法律制度,对于各国维护海洋权益,解决争端,维护国际海洋秩序意义重大。
    然而,在国际海洋实践中,一些国家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法律制度持不同意见,不接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立的相关制度(如美国认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国际海底区域的规定不符合其利益而拒绝加入);还有一些国家因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确定的管辖权范围(地理界线)理解不同而存在争议(如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划界问题);此外,还存在各国在行使管辖权过程中的权利冲突问题(如沿海国管辖权与其他国家在行使航行权、军事利用权过程中矛盾等)。学界对国家海上管辖权的研究尚不够深入,在许多方面还存在分歧,因此,进行国家海上管辖权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探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是一个濒海大国,在海洋方向面临着很多问题,如与周边海上相邻国家的海上划界问题、岛屿争端问题、海洋环境污染与保全问题以及我国在统一祖国所采取军事行动中将面l临的相关法律问题等。如何有效地行使国家海上管辖权,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所要解决的现实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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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国家海上管辖权理论与实践》从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冲突及海上武装冲突中的国家海上管辖权两个方面分析了上述问题。 国家海上豁免权作为国家海上管辖的例外,主要包括一般意义上国家海上司法管辖权的豁免,为阐明海战中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变化,《国家海上管辖权理论与实践》将海战时为海战法规所限制的对交战行为的豁免,也列入国家海上豁免权内容中一并研究。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属于调整和平时期各国海洋关系的法律,其确立的海上管辖制度也主要适用于平时,对于海战时或海上武装冲突中国家海上管辖权的影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规定。海上武装冲突中国家海上管辖权因海战法规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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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渤海湾,位于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之间,三面环陆,东部通过渤海海峡与黄海相连接。该海湾以自辽东半岛的老铁山角至山东半岛北岸蓬莱角的连线与黄海分界,湾口宽度为57海里。湾内还有三个小海湾,即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以及一片中央水域,其总面积为80000平方千米。渤海湾自古以来在我国主权支配之下,并且早已得到国际上的承认。如1864年,普鲁士与丹麦作战时,普鲁士军舰曾在渤海湾内拿捕了一艘丹麦船,清政府对普鲁士提出抗议后,普鲁士将丹麦的船只释放。从这一意义来看,渤海湾是属于我国内水的历史性海湾。渤海湾湾口分布着庙岛群岛一系列岛屿。这些岛屿自北至南排列在渤海湾口,控制着整个渤海海峡,并将渤海海峡分割成了大、小9个水道。每一水道的宽度均不足24海里,其中最宽的老铁山水道位于辽东半岛尖端的老铁山与北隍城岛之间,距离为22.5海里。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海湾湾口若超过24海里,但被小岛分割成若干段时,应以最宽的一段作为测算湾口宽度的标准。因此,亦可将其划为我国内海湾。1958年我国关于领海的声明第2条中,明确规定了渤海湾是属于我国领海直线基线以内的内水。
    琼州海峡,位于我国南部雷州半岛和海南岛之间,东接南海,西临北部湾,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对于中国的经济和国防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该海峡宽为10.8海里,长为54海里,海峡中水域最深处为100米。根据1958年我国关于领海的声明,它被划人我国领海的直线基线以内,是我国的内海海峡,受我国主权的排他性管辖。但为了照顾近邻国家通航的便利,同时兼顾国防的安全,我国允许外国商船在一定条件和严格管制下通过海峡,即外国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或穿越。1964年6月8日,我国颁布了《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管理规则》,该规则第1条规定:“琼州海峡是中国的内海,一切外国籍军用船舶不得通过,一切外国籍非军用船舶如需通过,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申请批准。”根据该规则的规定,外国非军用船舶须在进入海峡48小时之前或起航以前,提出过峡请求,将船名、国籍、总吨、航速等情况详细电报琼州海峡管理处,接到批准过峡的通知后方得过峡。过峡时,须遵守一系列具体的规则:如通过管理区的时间,一律以白天为限,夜间不许通行;在通过琼州海峡时,不得使用雷达,不准进行照相、测量以及其他违反中国法令的行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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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国际法上的管辖权
第二节 国家海上管辖权概念
第三节 国家海上管辖权原则

第二章 国家海上主权
第一节 国家内水管辖
第二节 国家领海管辖

第三章 国家海上专属管辖权
第一节 沿海国对毗连区的管制权
第二节 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的管辖权
第三节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管辖权

第四章 国家在国际海域中的权利
第一节 公海内的权利及法理依据
第二节 国际海底区域内的权利及法理依据

第五章 海洋环境污染管辖
第一节 海洋环境污染管辖的基本问题
第二节 陆源污染物排放国家管辖制度
第三节 船(海)源污染排放国家管辖制度

第六章 国家海上管辖权冲突研究
第一节 条约冲突
第二节 条约之外的冲突

第七章 海上武装冲突与国家海上管辖权
第一节 海上武装冲突及其法律制度
第二节 海上武装冲突中的特殊管辖
第三节 海上武装冲突中的属人管辖
第四节 海上武装冲突中的属地管辖

第八章 国家海上管辖权豁免
第一节 平时国家海上管辖权豁免
第二节 战时国家海上管辖权豁免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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