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玛·弗兰科教授出生于以色列。1948年毕业于耶路撒冷法学院,196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位(LLM)。1972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科学博士学位(SJD)。曾在以色列、波士气顿和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市从事律师工作。曾担任以色列空军法务部律师,以色列司法部助理检察长,以色列债券组织(位于欧洲)的法律顾问。于1992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顾问。马萨诸塞州律师协会、美国法律协会、美国律师基金会的成员。自1968年开始在波士顿大学法学院任教。1987年,布鲁金斯学会访问学者;1995年至1997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访问学者。曾在东京大学、哈佛大学法学哈佛大学商学院、伯克利加利福尼亚大学法学院任教。著有:《忠信义务法》、《信托和诚信:十字路口上的美国商业文化》、《证券化》、《货币经理的监管》等著作并发表有若干学术文章。
译者简介:
潘攀,男,1968年出生。四川自贡人氏。
1984年高中毕业,1984年至1994年就职于四川省自贡市图书馆,担任图书管理员。其间,1985年至1988年在职就读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图书馆学专业。
1994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于1997年7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7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其间,于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年就读于香港大学法学院,获得普通法深造文凭(PDCL);2000年9月至2001年6月就读于美国哈佛火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他(LLM)。
1996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2004年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资格。
2001年10月起在北京专职从事律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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