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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审判的理性思考: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实务调研成果与裁判文书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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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99115
  • 作      者:
    钱锡青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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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审判的理性思考: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实务调研成果与裁判文书选编》收录了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级或全国各类调研课题评比、司法统计分析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调研课题、司法统计分析,公开发表的案例等实务调研作品。这些作品侧重于对审判实践具体操作层面的深度思考,是我国现实法治状态的缩微写照。《审判的理性思考: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实务调研成果与裁判文书选编》同时收录了该院2003年以来举办的一年一度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中的部分获奖裁判文书。这些文书是法官断案智慧的书面反映,并附有专家点评,以体现裁判文书的示范功能。《审判的理性思考: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实务调研成果与裁判文书选编》对于法学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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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借款人目的不同。贷款经济纠纷中的借款人在签订、履行贷款协议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金融机关财物、侵犯金融机关财物所有权的故意,而是为了实现正当的经济目的,即通过对贷款的正确使用来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贷款难以按期还本付息主要由于贷款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贷款协议签订不明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等原因引起。而贷款诈骗罪中的行为人(即借款人)签订贷款协议以及为之所作的准备或后来的履约行为的根本目的在于非法占有金融机关的贷款,侵犯金融机关的财物所有权,行为人根本没有承担民事义务的意图。因此,借款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是贷款经济纠纷与贷款诈骗罪的根本区别。
    第二,借款人的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在贷款经济纠纷中,借款人完全真实地签订或履行贷款协议,不采用任何欺诈手段。即使由于借款人不履行合同而使金融机关提起诉讼,借款人一般也正常应诉,主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贷款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一开始就使用虚假手段来促成贷款合同的签订,如编造引进资金或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等。个别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欺骗行为,但在履行贷款合同过程中,为逃避还本付息,使用非法转移企业财产、挥霍浪费贷款本金或携款潜逃的欺骗手段占有贷款本金。
    第三,还款能力与诚意不同。贷款纠纷中的借款人在纠纷发生时有完全还款能力或部分还款能力,在主观上均有履行贷款协议的诚意,并且一般都为履行贷款协议作过努力,但可能由于客观因素的变化或主观疏忽而导致丧失还款能力,产生贷款纠纷。在贷款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一旦产生非法占有贷款的主观犯意后,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有些行为人具备还款能力,但想方设法逃避债务,有些行为人大肆挥霍贷款,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还款能力,无法按期还本付息。
    第四,违约后态度不同。贷款纠纷中的借款人在纠纷发生时,一般会主动应诉。有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可能通过辩解,减轻、推卸责任,但一般不逃避。在是非分明的情况下,会主动承担违约责任。而贷款诈骗行为人往往以抵赖、潜逃的方式逃避责任,使金融机关难以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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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调研课题篇
刑事类
论贷款诈骗罪的认定
涉少刑事案件中强索财物行为定性研究
少年刑事审判中缓刑适用的现状与思考

民商事类
依法正确清理破产财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对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股权的法律保护
试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清算义务与清偿责任及其转换
试论房地产民事案件审理中的利益衡量
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利益冲突与平衡

行政类
行政诉讼和解机制的探索与构建

诉讼程序类
试论推定证据规则
诉讼中的认证制度新探
诉讼时效适用范围研究
举证责任的转换及分配
——以司法实务操作为目的的研究
设立刑事传闻证据规则的相关难题及对策
试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保障
证据关联规则在刑事审判中的运用
刑事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若干问题思考
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实践与思考
论当事人合意延长简易程序适用期间

综合类
民事简易程序裁判文书改革研究

司法统计分析篇
严重治安犯罪审判中“严打”刑事政策运用之评析
关于审理拆迁类行政案件的情况分析报告
职务经济犯罪案件量刑情况分析
民事诉讼速裁机制的探索与完善
——对上海市基层和中级法院实践的考察分析

案例篇
刑事类
陈金荣被控受贿宣告无罪案
——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与非职务科技创新收取报酬的区别
李军挪用公款案
——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有自首情节的缓刑适用
唐发金故意伤害案
——因邻里纠纷引发故意伤害刑事自诉案的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数额的认定
上海华生电扇二分厂、穆吉财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
——单位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行为的刑事责任追究
汤建优等人用包金饰品冒充足金饰品骗取典当行的巨款案
——用包金饰品冒充足金饰品骗取典当行的法律性质
张国禄过失致人重伤案
——假想防卫条件下行为人致人伤害刑事责任的认定
贺雅翠合同诈骗案
——合同诈骗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及认定
郑兴华商业受贿、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案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中票证形式的认定及与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区别
王盛云等盗窃储蓄龙卡案
——盗窃犯罪中部分行为既遂部分行为未遂时犯罪形态的认定谈伟刚等寻衅滋事案
——寻衅滋事罪与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分及法条竞合犯的法律适用
黄硕著、黄韵韵合同诈骗案
陈鹏等伪造公司债券、诈骗、合同诈骗案
——伪造公司债券罪中共同犯罪故意的认定及犯罪既未遂的区分
夏某某、汪某某抢劫、敲诈勒索、盗窃案
——在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过程中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并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是否需要数罪并罚
阮某职务侵占案
穆某某抢劫案
——转化型抢劫犯罪亦存在未遂形态
舒某、桂某信用卡诈骗案
——对伪造并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行为的定罪处罚

民(商)事类
闸北炒货食品厂诉球星体育用品商店、上海好吃来炒货食品厂
常熟联营厂商标侵权纠纷案
——将他人商标作为商品名称或用于商品的装潢构成商标侵权
戚秀兰等诉戚玉华析产继承案
——继承人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认定及被继承房屋价值以当事人竞价方式的确定
菲利普·莫里斯产品有限公司诉上海打火机总厂等商标侵权案
某实业公司与某房地产经营公司、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的构成要件及履行不当之责任承担
郑某诉金某等公司设立协议纠纷案
某集团有限公司诉何某等返还投资款纠纷
上海金光纸业产品服务有限公司诉上海北印纸张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价款纠纷案
上海新兴锁厂诉钱伟然股东不履行缴纳股金义务纠纷案
某汽车运输公司与某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其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限度及认定
白黎、蔡东成与上海功成房地产有限公司预售合同纠纷案
——房屋面积减少,房产商应双倍返还房款
某建筑装潢中心与上海银行某支行票据损害赔偿纠纷案
——银行未识别变造的票据而对外付款应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类
上海复写纸厂不服上海市闸北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管理处罚案
——工商行政处罚必须正确地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防空工程管理所不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认经济合同无效案
——关于企业间兼并协议的性质确定
杨申磊、马忠庆不服上海铁路公安局限制人身自由决定案
——公安机关刑事侦查行为与行政强制行为的区分及法律后果
钱宏业、王树人不服上海市闸北区环境保护局核发技改项目审批意见案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事实要件的确认
傅妤琳不服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案
钟某某不服某税务局行政奖励决定案
——关于行政奖励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
上环公寓业主委员会不服上海市闸北区城市规划管理局规划行政决定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申请单套房屋“变性”不属建筑物“变性”范围

裁判文书篇
刑事类
黄某某职务侵占案刑事判决书
薛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刑事判决书
朱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案刑事判决书
汤某某合同诈骗、票据诈骗案刑事判决书
王某某故意伤害案刑事判决书
李某、金某等抢劫案刑事判决书
朱某交通肇事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金某某抢劫案刑事判决书

民商事类
上海申公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天天出租汽车联营公司撤销权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朱某某与范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案民事判决书
……
行政类
再审类
执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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