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辉,法学博士,教授。1989年始,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执行主任。2006年被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聘为“985工程”创新团队人员。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丰要成果有《刑事诉讼目的论》(1995)、《刑事诉讼原理导读》(2003、2008)、《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2006)、《外国刑事诉讼法》(2006)等。
袁金彪,曾在海军某部队服役13年,1982年转业全汀苏省武进县人民检察院,曾任武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2002年调任无锡市人民榆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干部”称号,2000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199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称号。曾在《人民检察》、《删事司法指南》、等刊物发表论文二十余篇。
郭云忠,国家检察官学院副教授、科研部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2002年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在《中国法学》、《南方周术》等报刊发表论文、随笔五十余篇,参与《巾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等十余项课题研究,出版专著《弄事诉讼谦抑论》。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