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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商事审判办案规则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94028
  • 作      者:
    刘兰芳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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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北京市三级法院集体智慧的结晶
  十年来商事审判经验的提炼与总结
  二十部相关办案指导意见的全面调整总结
  商事纠纷案件具有约束力的审判操作规范
  商事审判法律适用的准则
  商事裁判文书的写作典范
  对北京市法院商事审判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对全国法院的商事审判有着普遍参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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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商事审判办案规则》是人民法院在依法定程序审理案件诉讼活动中具有约束力的操作规范,是审判人员、书记员正确履职的行为规则,也是律师、当事人需知的公开办案标准。规则基本参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结构安排,既对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进行归纳、引用,又对司法实践中科学、合理的做法加以概括总结。《商事审判办案规则》历时一年,经四次讨论修改,集三级法院商事审判法官的智慧而成。汇聚了近十多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商事审判程序中公开、公正、便捷、高效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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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二章 审判组织
  第一节 合议庭的组成和职责
  第五十二条  [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法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和其他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的案件,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法官一人独任审判。
  第五十三条  [发回重审案件的合议庭组成]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五十四条  [合议庭成员的变更及通知]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于调整后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在开庭前三日内更换合议庭成员的,原定的开庭日期应予顺延;但当事人明确表示对调整后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无异议的,可按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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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编 一般规定
第一章 管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
第四节 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异议

第二章 审判组织
第一节 合议庭的组成和职责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工作规范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时的处理
第三节 诉讼代理人
第四节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第五章 证据
第一节 对举证的规定
第二节 调查收集证据
第三节 证据保全
第四节 鉴定、勘验程序
第五节 对举证期限和证据交换的规定
第六节 认证规则

第六章 期间和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七章 调解
第八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节 财产保全
第二节 先予执行

第九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章 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一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审理前的准备
第二节 开庭审理
第三节 诉讼中止和终结
第四节 裁判和评议
第五节 裁判文书的制作
第六节 宣判和结案
第七节 上诉

第二章 简易程序
第三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庭审准备
第二节 开庭审理
第三节 径行裁判
第四节 裁判和宣判

第三篇 涉外、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例办公案规则
第一章 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办案规则
第一节 管辖
第二节 对当事人资格的审查
第三节 送达
第四节 翻译
第五节 公证、认证
第六节 证据
第七节 财产保全
第八节 外国法律的查明
第九节 上诉期限

第二章 涉港澳台商事纠纷案件办案规则
第一节 管辖
第二节 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
第三节 送达
第四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相互承认裁判文书的程序
第一节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判决案件审理程序
第二节 申请认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案件审理程序
第三节 申请认可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民事判决案件审理程序
第四节 申请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案件审理程序

第四编 有关仲裁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一章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受理和询问
第三节 审查、评议和裁定
第四节 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案件的特别规定

第二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受理和询问
第三节 审查、评议和裁定

第三章 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效力案件的审理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受理和送达

第四章 申请认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仲裁裁决案件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申请认可台湾地区仲裁裁决案件的特别规定
北京市人民法院商事审判书记员工作细则

附录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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