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提起自诉
182哪些案件可以提起自诉?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具体是指侮辱、诽谤、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侵占五种犯罪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故意伤害(轻伤)、非法侵入住宅、侵犯通信自由、重婚、遗弃、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以及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83提起自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2)属于本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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