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有到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那一步,但是有明显的精神疾病,比如妄想症、强迫症、抑郁症等。
这就让我想起婚前体检的重要性,因为不和他们这群人常接触,你仅从外表是看不出他们和一般人有什么差异的,即便你和他长时间交流,但因你缺乏经验,也是不容易觉察出他们有什么问题。我也是在几个案件审理中逐渐成长起来的,时刻绷着这根弦,以辨别他们是否有应诉能力。
我也有失败的教训。一次,在房屋租赁案件中,原告是一个女性,告诉我她的房子被别人占去,东西也被别人拿走,并提交了诉讼保全申请。我怀着伸张正义的心情立即带法警、书记员等一行人去房子那里查看,还贴了封条。等到庭审时我发现这个女当事人所答非所问,眼神也不对,我突然有些异样感觉,我便问她:“你患过精神病吗?”她说:“我确实是精神病患者。”等我和她家人联系才知道,她一直在医院就诊,就诊期间她丈夫把家里多余的房屋出租了,可她出院后就把房客起诉了。一想到我在一个精神病患者支使下,带着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大张旗鼓地去查封房屋的情形,我就又好气又好笑,若不是我在庭审中敏锐地察觉,险些被她继续耍。
婚前体检就精神疾病这部分也很少去查,除非你特地去增项。但这些疾病和遗传有着多多少少的关系,查查有无家族史等也是很重要的。如果你非要和这些人结婚,结婚自由,无可非议。我并非歧视这部分人群,他们应给予更多的关注才是,他们应正确认识疾病并积极治疗,这样对配偶、对下一代都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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