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br> 根据上述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是指以下内容: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名称、生产者厂名和厂址、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产品说明以及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服务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经营者不能为了推销其产品或服务而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br>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真实明确的答复。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让其了解有关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真实情况,是消费者作出合适的消费选择的前提。而在消费者购买了商品之后,真实、明确地答复其提出的有关商品使用方法的询问,可以有利于消费者达到其消费的目的。如果在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对消费者的询问置之不理,或作不明确的答复和虚假的说明,就没有尽到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对由此所造成的后果,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br> 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按规定明码标价。商店所提供的商品价格,是消费者选择购物的重要依据,必须明码标出。这样可以防止经营者随时、随意抬高价格,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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