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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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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配套规定:注解版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99368
  • 作      者:
    黄军辉编写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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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配套规定(注解版)》丛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纲,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收录与其相关的配套规定,并在此基础上予以精要解答。以便于广大读者及时解决常见法律问题。
    条文解读  以主体法条文为核心,撰写法律术语、条文注解、实用问答和配套索引,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对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予以注释和解析。
    配套规定  根据配套索引所列关联法规,本丛书广泛收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于新近修改的法律附录新旧条文对照表。
    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本丛书还收录、编写相关法律文书的示范文本或者参考样本,供广大读者予以参考,以便充分主张合法权益。
    流程图表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本丛书还按照法律实务操作的具体要求,制作流程图表,方便广大读者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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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条文注解
    本条是关于《产品质量法》立法目的的规定。市场经济条件下,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是经济运作的基础机制。相应地,一般的产品质量问题,也主要依靠市场竞争来解决。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市场竞争会带来市场失灵的状况。假冒伪劣商品的产生和泛滥也是市场失灵的表现之一。国家的产品质量立法所针对的仅是对市场失灵的情况进行调控和管理。所以,国家所确保的是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经营者诚信的行为等最为基本的交易条件,弥补单纯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弊端。
    对于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平等交易关系,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加以调整,但因为存在着生产者、经营者的不愿意提升产品质量、消费者对产品的专业知识少以致无法完成举证责任等问题,有必要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专门的立法保护,以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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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自查原则
第四条 适用对象
第五条 禁止原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原则
第七条 政府领导原则
第八条 主管部门负责原则
第九条 国家工作人员尽责原则
第十条 社会参与监督原则
第十一条 保障商品流通原则

第二章 产品质量的监督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 工业产品的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 企业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第十五条 国家监督抽查
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配合质监义务
第十七条 抽查不合格处罚方式
第十八条 质检部门职权
第十九条 质检机构资质
第二十条 质检认证机构中立义务
第二十一条 质检认证机构的跟踪检查义务
第二十二条 消费者申诉权
第二十三条 消保社团建议支持权
第二十四条 质检部门公告义务
第二十五条 质检部门非营利义务

第三章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一节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十七条 生产者产品包装标识要求
第二十八条 危险物品包装特殊要求
第二十九条 生产者禁产淘汰品义务
第三十条 生产者禁假冒产地厂名厂址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生产者禁假冒质量标志义务
第三十二条 生产者禁产不合格品义务
第二节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三条销售者进货查验义务
第三十四条 销售者保持质量义务
第三十五条 销售者禁营淘汰品义务
第三十六条 销售者产品包装标识要求
第三十七条 销售者禁假冒产地厂名厂址义务
第三十八条 销售者禁假冒质量标志义务
第三十九条 销售者禁营不合格品义务

第四章 损害赔偿
第四十条 销售者违约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生产者侵权赔偿责任

第五章 罚则
第六章 附则
配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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