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
对知识产权若干问题的讨论——有感于一再加强的知识产权执法现状 张平
2006年8月,随着浙江省义乌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在义乌国际小商品交易市场挂牌,全国50个综合性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运行,并开通全国统一的“12312”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电话和互联网在线举报投诉窗口(www.ipr.org.on)。这再一次向全世界表明了中国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确,由于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不断增加,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严重不足,政府采取这一措施的目的显然是为了提升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但是,回顾我国20余年知识产权保护走过的路程,哪一步不是在提升立法保护水平?哪一步不是在加强执法力度?而为什么外国政府和企业还是不断在抱怨?不断在施加压力?国内多数企业还是事不关己?还只是在作为侵权被告的角色中匆忙应对?中国企业受益的知识产权制度现在何处?
回到知识产权举报问题,WT0/TRIPS已经将知识产权定位于私权,即使其中还有许多公共政策管理问题在讨论,但是从我国法律制度设立的权利性质来看,仍然没有超出民事权利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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