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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70121
  • 作      者:
    沈德咏主编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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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民事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内容全面、最新,全书收录截至200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性文件、司法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正式文本。并且具有权威、深入的特点,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起草人,剖析司法解释的起草背景、出台过程、基本内容、焦点问题……来龙去脉,尽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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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三、执业准则之法律地位
  1996年4月4日,针对四川德阳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函[1996]56号复函,被认为掀起一场“验资诉讼风暴”。当时的司法实践显示,在各种有关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中,当会计师事务所以严格遵守了独立审计准则作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时,一些法官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只不过是一个民间社团组织制定的执业手册而已,既不能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抗辩的依据,也不能作为审判案件的依据。由此引发会计界和法律界关于审计报告真实性之争和执业准则法律地位问题的分歧。
  (一)审计报告真实性之争:程序真实还是结论真实
  会计界主流观点认为,所谓审计报告的“真实性”意味着对执业准则的遵循,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被审验的会计报表只承担“合理的保证责任”,并不绝对地担保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任何错误。其理论基础是“容许性危险与违法阻却”理论。依据该理论,容许性危险,是指在为完成某种有益于社会的行为过程中,该行为在性质上含有某种侵害法律权益的抽象危险;若该危险与其有益目的相比被认为是正当的,则该危险就属于容许性危险,其效果为“虽属违法,但无责任”。近年来,多数民法学者认为,容许性危险行为本身属于具有正当目的行为,其行为本身并不欠缺合法性,如果在行为人履行了应尽的注意义务之情形下发生了可预见的危险,也不能将之归为违法。①就审计活动而言,审计的产生本质上是为了能维护股东或者潜在的股东及公众投资者的利益。由于审计的局限性,会计师并不能保证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不存在任何的错漏。尽管注册会计师审计具有鉴证职能,但它毕竟是公允性审计,会计师对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给予“合理保证”,而不是绝对保证。“合理保证”意味着允许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有适度偏离。审计因其以谋求公众利益为自身目的而具有审计失败的正当性,应属“容许性危险”之一,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已尽应有的职业关注”为由主张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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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综合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否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1997年7月14日 法释[1997]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否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1997年12月31日 法释[1997]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验资单位对多个案件债权人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07年6月11日 法释[2007]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二、损害赔偿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8月31日 法释[1998]26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角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1月10日 法释(200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3月8日 法释[2001]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26日 法释[2003]2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2.案例
李萍、龚念诉五月花公司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
金凯诉同安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
吴凯诉朱超、曙光学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二)交通运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1.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年1月29日 法释[1999]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年6月18日 法释[1999]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2000年12月1日 法释[2000]3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2.请示、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陈贵松等27人诉竹山县交通局、竹山县公路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受理问题的复函(21003年6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长林等六人与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违约赔偿纠纷一案的函复(2003年6月25日)
3.案例
周庆安诉王家元、李淑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三、物权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
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5月14日 法释[2009]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5月15日 法释[2009]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四、劳动、人事争议
1.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
2.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 法释[2001]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27日 法释[2003]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2004年7月26日 法释[2004]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期限应当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应用
……
五、婚姻、家庭与继承
六、海事、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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