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法的概念
第一节 民法的词源
汉语“民法”一词,最早见于我国魏晋时著作《尚书·孔氏传》:“咎单,臣名。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一篇,亡。”但此处之“民法”并非现代“民法”的词源。
现代民法源自罗马法。确切地说,罗马法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时期的全部法律。由于地理、历史的原因,古代罗马的简单商品经济十分发达,以调整私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家庭婚姻关系为宗旨的私法得到了高度发展,取得了独立于以调整国家与私人关系为宗旨的公法的地位。法律第一次被分为公法和私法。罗马法的精华在私法,后人对罗马法的研究,主要也在私法。通常所说的罗马法,仅指罗马法中的私法。罗马法包括市民法和万民法。罗马公民之间适用市民法,罗马公民与外国公民之间适用万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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