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社会转型与农民环境权保护——以广东农村为例
第一节 背景介绍
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城市化、工业化的速度非常快,与此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十年来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重灾区从城市向农村蔓延。在城市产业升级换代和城市环境整治过程中,大批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和工业生产设施向农村转移,垃圾和废弃物也以广阔的农村为堆放地。而农村急于发展经济、脱贫致富,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家庭作坊星罗棋布,而生产设施大多技术落后,没有相应的防治污染设施配套,导致一家企业污染一条河、一个工厂毁掉一大片土地的现象普遍存在。此外,农村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过度养殖以及生活垃圾缺乏管理所造成的环境问题也较为严重。部分农村的农民不仅没有享受到发展的益处,而且成为发展的牺牲品,其生活环境和生存环境因为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因环境污染致贫、因环境破坏返贫的现象增加,农民的环境权益受到严重损害。
在中国,农民是环境权利意识和环境维权能力最弱的一个群体,如果没有特殊的救济机制和其他社会力量的帮助,农村环境问题还会加重,造成新的社会矛盾,恶化城乡之间原已存在的不和谐和不公平,并必将损害社会的长远利益。所以,针对农民和农村环境问题的特点,探讨农民环境权益的保护和救济途径及方式十分必要和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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