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劳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br> 1.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br> 生活实例<br> (1)甲系某市企业服务局一名聘任制公务员,因其认为行政工作不适合自己,一而有下海经商的念头,遂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但是单位则认为甲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离职前缴纳违约金。<br> (2)2008年,某地夏天的持续高温天气达30多天。年已65岁的甲应邀在某物业公司做车棚管理员工作,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口头承诺甲,从2004年10月起每月工资800元,后逐年增加至2008年11月的1010元。<br> 尽心尽职的甲根据《停车须知》为业主提供了看管车辆防盗的正常服务,物业公司每月支付了工资。为了车辆安全,甲天天食宿在地下车库内,而甲所在的车库没有通风设备,一米深的小半地下车库既潮湿.又闷热,物业公司却没有支付高温津贴,而其他的员工都发放了不同数额的津贴,唯独没有向甲发放。为此甲与物业公司协商,但未能达成协议。今年10月初,甲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支付2008年6月28日至8月28日期间的高温季节津贴360元。<br>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