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法篇<br> 一 综合<br> 法律<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br> 1994年7月5日主席令第28号公布<br>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br> 第一章 总则<br> 第一条 【立法宗旨】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br>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br>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br> 〔关联规定:劳动法意见1(P29)〕<br> 第三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br> 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br>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