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劳动关系构建新视角
三十年来我国劳动立法的光辉历程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获得极大的发展,法制建设有了显著的改善,并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起到了推动和保护作用。在立法工作中,劳动立法是众多法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为了更好地调整劳动关系,迫切地要求加强劳动立法以适应客观形势的需要。
三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一些重要的劳动立法,国务院与劳动部发布了不少有关劳动问题的规章,最高人民法院也发布了有关的司法解释,这些都大大地充实了劳动立法的内容。我国的劳动立法由此获得了巨大的发展,这一法律部门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从残缺不全到逐步完备,走过了不断前进的光辉历程,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对加强经营管理,实现用工单位与职工双赢互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现仅就三十年来主要的劳动立法作一些阐释。
一、十一届三中全会迎来了我国劳动立法的春天
“文革”以前,我国一直没有制定出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法的基本法——《劳动法》,而是适应当时的需要制定了一些单项劳动法规,如《工厂卫生暂行条例》、《劳动保障条例》等规定,而这些规定在“文革”期间被废弃了,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劳动立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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