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丛书序<br>导论<br>第一节 本书的前提预设和缘起<br>第二节 本书研究内容的结构安排<br>第三节 研究现状、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br>第一章 “区域性”海运服务业法律视角的一般考量<br>第一节 烟威地区海运服务业现状与展望<br>第二节 “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法律内涵和国际海运服务政策模式<br>第三节 研究“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实用价值<br>第四节 研究本书的方法<br>第二章 GATS法律体系解读<br>第一节 GATS产生的背景和主要内容<br>第二节 GATS项下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分析<br>第三节 GATS下海运服务业的国内监管自主权与贸易自由化<br>第三章 中国法语境下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之简析<br>第一节 现行中国法律体系对促进“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保障<br>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下“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之培育<br>第三节 “区域性”国际水准海运服务业:解读《国际海运条例》<br>第四节 船员劳务输出相关法律问题探讨<br>第四章 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之核心力:法治政府职能的视角<br>第一节 政府经济职能转变对“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意义<br>第二节 政府职能对提升“区域性”海运服务业国际水准之作用力<br>第三节 烟威地区海运服务业与“国际水准”的差异<br>第四节 考察青岛、大连、天津等地海运服务业之借鉴意义<br>第五章 “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若干表征<br>第一节 “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体系的若干重要举措:以山东烟台港为例证<br>第二节 国际水准的海运服务业的应然:航运和物流业的信息化<br>第三节 培育烟威地区邮轮经济法律视角初论<br>第四节 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一般策略:法制之维<br>参考文献<br>后记内容摘要
《海运服务贸易法的区域性考察》适用于从事研习法律的各类学生,同时对从事法学专业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具有参考价值。“区域性”国际水准海运服务业的建设,不能仅仅依靠硬件的改善,更重要的是必须要有软环境的建设。《海运服务贸易法的区域性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在考查“区域性”海运服务业法律视角的一般特征基础上,对GATS法律体系予以在中国区域和中国本土法律资源语境下的解读,以山东省烟威地区海运服务业为中心,论证了在中国法下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之维。《海运服务贸易法的区域性考察》强调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核心力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提升,而成熟“区域性”海运服务业具有其特定的表征。《海运服务贸易法的区域性考察》以山东省烟威地区的海运服务贸易状况为对象,提出了培育“区域性”海运服务业的一般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