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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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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会计法制建设法理基础研究
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图书馆配书)
  • 配送范围:
    全国(除港澳台地区)
  • ISBN:
    9787503698767
  • 作      者:
    张华林著
  • 出 版 社 :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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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华林,男,华东政法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曾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四次。主持和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十多项。至今已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主要研究方向是会计理论、会计法律制度以及司法会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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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会计法制建设法理基础研究》从法学基本理论的视角,结合经济学、会计学的知识,对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相关基本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全书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会计法律制度建设中所蕴含的基本法理问题,主要包括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环境、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职业基础、会计法律概念和会计法律责任效率四个问题;二是会计法律制度建设中基础法理的应用问题,主要包括会计法律规范体系的协调和会计法律制度的完善两个内容。《会计法制建设法理基础研究》在运用法律与会计进行规范研究的同进,也以《会计法》为具体研究对象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研究。全书有理有据,不论是在研究内容,还是在研究方法均具有一定的开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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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环境
    一、资本市场与会计法律需求
    (一)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由于各国政治文化习俗、经济规模、技术、历史背景特别是法律环境上的差异的影响,不同国家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存在形式千差万别。理论界为了加强对金融体系的研究,曾尝试从不同的角度对金融体系进行划分。尽管划分标准因人而异,但目前人们较为接受的一般是依据金融中介机构(银行)和金融市场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各自发挥的不同作用(企业融资模式、居民资产选择以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差异等)而划分的,具有代表性意义的是以美国、英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和以德国、日本和法国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两类。而其中以德国为代表的金融系统与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系统构成了金融体系的两个极端(吴晓求等,2005年)。
    1.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形成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国家。早在17世纪末期,英国政府为了应付长期的英法战争,在财政收入不足的情况下,从国内金融市场获得了大量的资金支持,从而使金融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这一时期英国金融市场发展主要是政府庞大融资需求促进的结果,在形式上也以政府债券为主。
    1720年出现的南海泡沫事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阻碍了英国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南海泡沫事件促成英国议会通过《泡沫法案》(Bubble Act),但法案不仅没有实现维护与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初衷,反而走上了阻碍公司发展的另一个极端,成为英国股份公司与资本市场中所出现的具有历史影响的教训(郭道扬,2004年)。直到1825年,英国议会才取消了这一法案,从遭遇金融市场的惨痛失败中,重新站立起来,发展金融市场。
    工业革命之后,经济发展推动了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蒸汽动力技术的开发也为修建铁路提供了基础性支持,英国通过金融市场为铁路建设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殖民扩张,也导致企业对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强,企业纷纷通过发行股票获得长期资金支持。
    英国虽然也有全国性的大型银行,但它们一般并不提供长期信贷。银行在经济中的作用有限,它的主要功能在于清算结算、为经济提供短期流动性信贷。大企业一般通过发达的资本市场获得外部资金,而小企业一般通过内源融资以及非正式借贷获得发展资金。
    美国和英国虽然同属于资本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但形成的历史演变过程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工业的发展推动了经济对资本市场的需求,这是英美市场主导型资本市场建立和发展的共同特点。不同的是,商业或为了战争进行国家融资是英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美国资本市场的崛起很大程度上是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结果。特别是19世纪40年代火车发明之后,美国将开发铁路作为一项重大的、可以推动工业发展的基础项目进行建设,注入了大量的资金。为了解决铁路建设中的资金需要,通过资本市场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公司股票超过政府公债和企业债券成为资本市场的主要交易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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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三、研究思路与结构安排
四、研究的理论基础
五、研究方法与主要创新
六、研究的基本约定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的建设环境
一、资本市场与会计法律需求
二、不同法律体系下的会计法律特征
三、现行中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形成条件与建设要求

第二章 会计法律制度建设的职业基础
一、会计执业准则:会计法律的职业基础
二、会计执业准则的法律地位:会计与法律界的共同话题
三、会计执业准则法律地位的法理解读:程序理性与公认程度
四、会计执业准则与法律责任:公共利益与职业利益的平衡

第三章 会计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法律规范的基本要素
二、法律概念目标:法律事实认定
三、会计概念目标:会计理论构建
四、会计法律概念:会计法律的语言基础
五、会计法律概念解释:会计法律沟通的方式
六、会计法律概念构建:“真实与公允”的简析

第四章 会计法律责任效率
一、法律的经济效率:法律价值理论的拓展
二、法律效率价值的衡量:经济分析方法
三、会计法律责任类型特征:重行政处罚轻民事赔偿
四、会计法律的经济效率:责任类型的价值取向
五、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的现实选择:立法形式的重大突破

第五章 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协调
一、法律规范体系的协调:法律渊源理论的要求
二、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协调问题的提出
三、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冲突:类型及其表现
四、会计法律规范体系不协调的法理认识
五、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协调的法理原则
六、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协调的法理思路
七、会计法律规范体系协调基础:会计执业准则

第六章 会计法律完善:基于《会计法》的个案分析
一、《会计法》的历史演进:发展过程的简要回顾
二、《会计法》的制定与修改:会计法制建设制度环境的变化
三、《会计法》的讨论与争鸣:会计法制建设具体问题的探讨
四、《会计法》的两次修订:法理路径的剖析
五、《会计法》的修订与完善:基于会计法制建设基础法理的深层解析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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