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华,男,1965年2月生,湖北省安陆市人,现任职于黄埔海关缉私局法制二处。199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在《法学评论》、《现代法学》、《江西社会科学》、《中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有:《也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载《法学评论》1997年第2期)、《委托执行应当成为异地执行的一般原则》(载《现代法学》1997年第3期)、《对(海关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阐释与检讨》(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6期)、《试论海关行政处罚证明标准》(载《理论界》2006年第1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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