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文,1959年7月生,湖北人。1983年6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9年6月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1986年7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财税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代表性学术成果主要有:《走向财税法治》(独著)、《财税法专题研究》(独著)、《国际所得税法研究》(独著)、《税法基础理论》(合著)、《WTO体制下的税收政策合法化问题研究》(主编)、《民主视野下的财政法治》(主编)、《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主编)、《Trips框架下的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13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国家级和部级课题30余项。担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税法通则)》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国有资产法》起草小组顾问、国家税务总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中方首席专家、《财税法论丛》主编、《月旦财经法杂志》主编、《税法学研究文库》总主编、《财税法学研究文丛》总主编,创建中国财税法网。主要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世界税法协会(ITLA)主席、日中租税法研究会中方主席、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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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做学问、做人就好像登山,一个人站在山顶俯视四周,因为眼前的景色清晰开阔,你的感觉就必然是豪迈而有气魄的。如果只站在山腰甚至山脚下看,不仅看得很累.而且人的境界会变得不知不觉狭隘起来。
——刘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