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涵和模式: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与政策相关论的分析框架
探讨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论的基础之后,我们将研究的触角深入到相关论的内部,从几个角度对相关论的内涵予以界定,并选择两个切人点来说明相关论的分析框架。
1.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论的内涵
所谓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论是指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目的而制定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作用的互动关系,一方的制定和变动会对另一方产生消极的阻碍限制或积极的协调促进。
第一,把握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论的原则。首先,关联性原则。农村社会保障法律与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是相互关联的,表现在两者共同作为国家权力的利益输出关系和共同作用于农村社会保障领域,在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上是互相配合、互相关联的。其次,整体性原则。“系统功能的好坏是由各部分之间连接的是否好,匹配是否合理、相互协调来决定的,如果搭配不好,互不协调的力量相互抵消,整体功能就不好。”①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等于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的简单叠加,必须从制度建设的高度来匹配两者的整体协作关系。
第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相关论的前提条件。首先,必须存在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两者无论是从宏观还是微观上,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其次,同一调整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调整对象明确清晰,单纯依靠一个方面就能解决,相关论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再次,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和农村社会保障政策在对同一调整对象调整时,各自存在优缺点需要两者互为补充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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